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了几份内容不同的遗嘱时,应该怎样处理?
当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不同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且实施与遗嘱相反行为视为撤回遗嘱内容。
问: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了几份内容不同的遗嘱时,应该怎样处理?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当遗嘱人立有数份内容不同的遗嘱时,以最后的遗嘱为准,且实施与遗嘱相反行为视为撤回遗嘱内容。
问: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了几份内容不同的遗嘱时,应该怎样处理?
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