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历资料丢失医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病历资料丢失可能导致医院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可能被推定有过错并需赔偿。
问:病历资料丢失医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您好,医院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
在被监护人尚未指定监护人时,临时监护人可以是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法律规定的有关组织或民政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病历资料丢失可能导致医院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医疗机构可能被推定有过错并需赔偿。
问:病历资料丢失医生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吗?
答:您好,医院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规定: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三)遗失、伪造、篡改或者违法销毁病历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