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合同相对方若认为签约人员无授权,可依据表见代理原则主张合同有效,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
问: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答:您好,涉及到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
因租赁、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 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合同相对方若认为签约人员无授权,可依据表见代理原则主张合同有效,公司需承担相应责任。
问:合同相对方提出签约人员没有公司授权,是个人行为而非公司行为,应如何维权?
答:您好,涉及到民法上的表见代理行为,如果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合同,而另一方有足够的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如被公司辞退的部门经理持公司合同章签订的合同,应由公司承担相关合同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