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后,对方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都发生更换,能否主张终止合同?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问:签订合同后,对方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都发生更换,能否主张终止合同?
答:您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
问:签订合同后,对方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都发生更换,能否主张终止合同?
答:您好,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