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申请建房,不予批准的情形有哪些?
村民申请建房不予批准的情形包括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符合村庄规划、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等。
问:村民申请建房,不予批准的情形有哪些?
答:您好,《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申请建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2.不符合村庄规划的;
3.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
4.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5.所申请的宅基地存在权属争议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村民申请建房不予批准的情形包括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符合村庄规划、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等。
问:村民申请建房,不予批准的情形有哪些?
答:您好,《湖南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村民申请建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1.不是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2.不符合村庄规划的;
3.不符合一户一宅规定的;
4.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他人或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5.所申请的宅基地存在权属争议的;
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予批准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