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能否与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得因劳动者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而解除劳动合同,应视同正常劳动支付工资。

问:用人单位能否与疑似患有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答:您好,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取决于解除事由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不能随意而为。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应当视同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不得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