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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或疑似病人的工作范围是否受限制? 答:您好,受到限制。《传染病防治法》第十六条规定,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该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由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具有高度的传染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以前,应当接受隔离治疗或观察,不得从事任何工作。
问:建筑企业复工后,员工上班并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病毒肺炎死亡,可否认定为工伤? 答:您好,根据人社部发布《关于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关保障问题的通知》,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预防和救治工作中,医护及相关工作人员因履行工作职责,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或因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死亡的,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于建筑企业复工后,员工上班感染新型冠状病毒或因感染该病毒死亡,认定为工伤,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是从事单位预防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工作;二是感染时间是在上班时间;三是感染地点是在上班地点等;否则,很难以认定为工伤。因为对于非医护人员因工作原因而感染该肺炎或因该肺炎死亡,一方面是没有相关依据,另一方面是很难判断是否在工作当中感染了新冠肺炎,也许是员工在生活中、上班途中感染,而且该病前期多数人无明显反应,其潜伏期较长,很难认定员工是如何感染的。
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不是法定传染病? 答:您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是法定传染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法律规定以外的其他传染病,根据其暴发、流行情况和危害程度,需要列入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决定并予以公布。我国目前甲类传染病只有鼠疫和霍乱。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发生后,基于目前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病原、流行病学、临床特征等特点的认识,报国务院批准同意,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2020年第1号公告,明确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管理的乙类传染病,并采取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纳入《国境卫生检疫法》规定的检疫传染病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