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信息、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问: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答:(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6)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答: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主张“2N”赔偿金。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支付一个月工资。
避坑提示:切勿主动签署“自愿离职单”,务必保留公司单方辞退的书面通知或录音。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成立日期、注册资本、股东信息、编号及核发日期,并由公司盖章。
问:发给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哪些事项?
答:(1)公司名称;
(2)公司成立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6)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