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需符合股东人数、出资额、公司章程、公司名称和住所等条件。

问: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具备哪些条件?

答:您好,(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50人。其中,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的股东只有1人。
(2)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 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 或者“有限公司”字样。公司只能使用一个名称,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公司名称受法律保护。
(5)有公司住所,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