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防控影响可否延期还款?
因疫情防控影响未工作导致无法按时还款,不能单凭不可抗力延期还款,需双方另行约定。
问:在平安普惠借了一笔贷款,受疫情防控影响未工作,因资金不足不能按时偿还债务,问能否适用不可抗力延期还款?
答: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90条:“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疫情虽然属于不可抗力,但是与不能按时偿还债务,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因为疫情虽然影响了工作,但不必然导致不能按时偿还债务。因为在建立借款合同时,债务人就应当对偿还借款的能力和时间有明确的认识,即便受疫情防控影响收入,债务人也可以筹集其他各方面的资金来按时偿还借款,疫情防控并不影响借款合同的履行。因此,债务人不能以疫情防控影响工作为由延期还款(除非双方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