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游对旅行团中部分来自湖北的旅游者存在严重侮辱性的言论,影响极其恶劣,如何救济?
导游侮辱湖北游客,违反职业道德,旅游者可向主管部门举报并要求道歉,影响恶劣将纳入不良信息管理。
问:导游对旅行团中部分来自湖北的旅游者存在严重侮辱性的言论,影响极其恶劣,如何救济?
答:您好,根据《导游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三十七条规定,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应当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形象,文明诚信服务;尊重旅游者的人格尊严、宗教信仰、民族风俗和生活习惯等,导游存在侮辱旅游者的人格尊严行为的,县级以上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依照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有关规定,纳入旅游经营服务不良信息管理。旅游者可以向旅游主管部门予以举报,并要求导游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