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户拖欠租金不搬走该怎么办?
租户拖欠租金且不搬离,可通过法律途径起诉,要求终止合同并追讨租金,依据《民法典》相关规定维护权益。
问:有一个人就是租了我的门面,他现在拖欠我一个月门面租金了,他自己也不来开门,里面的东西都放在里面,租期还有一年,对方违约,不租了,也不搬离我要怎么办呢?
答:您好,您可以选择到法院起诉,要求终止租赁合同,并且支付拖欠的租金。根据《民法典》第564条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者经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第578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