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劳动合同签的是销售专员,但拒绝跑市场拒绝做销售工作,可以直接辞退吗?需要赔偿吗?

员工签订销售专员合同但拒绝履行销售职责,企业可依据规章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无需赔偿。

企业的人事,员工签的是销售专员,拒绝跑市场拒绝做销售工作,可以直接辞退吗?需要赔偿吗?

建议企业通知该员工履行岗位职责,可以对员工进行纪律考核,并要求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如该员工仍然不配合属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劳动纪律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