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后,联合体一方拒绝签订合同,招标人是否可以与其它成员方继续签订合同?
联合体一方退出后,联合体失去中标人资格,合同无效,招标人应另行选择或重新招标。
不可以。联合体一方退出后,实质上联合体在主体上已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联合体将失去中标人的资格,即便招标人同意继续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也将导致签订的合同无效。中标后,若联合体一方中途退出,招标人应当另行与备选中标人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招标。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联合体一方退出后,联合体失去中标人资格,合同无效,招标人应另行选择或重新招标。
不可以。联合体一方退出后,实质上联合体在主体上已经发生根本性的变化,联合体将失去中标人的资格,即便招标人同意继续与另一方签订合同,也将导致签订的合同无效。中标后,若联合体一方中途退出,招标人应当另行与备选中标人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