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肺炎疫情,在建设工程领域,是否构成不可抗力因素?
新冠肺炎疫情在建设工程领域可认定为不可抗力,依据我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因疫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纠纷中,疫情被视为不可抗力因素。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结合司法实践,因疫情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及时行使权利的纠纷案件中,对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宜认定为不可抗力,同样适用于建设工程领域。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新冠肺炎疫情在建设工程领域可认定为不可抗力,依据我国法律及司法实践,因疫情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纠纷中,疫情被视为不可抗力因素。
依据我国法律、法规关于不可抗力的定义。结合司法实践,因疫情不能履行合同或不能及时行使权利的纠纷案件中,对于新冠肺炎疫情的发生宜认定为不可抗力,同样适用于建设工程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