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I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价款应当按什么标准进行结算?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应参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应参照合同约定进行工程价款结算。
应当参照合同约定的工程价款进行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