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款应如何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验收不合格时,若修复合格,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若仍不合格,发包人可不支付工程价款。
第一,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第二,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验收不合格时,若修复合格,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若仍不合格,发包人可不支付工程价款。
第一,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第二,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