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款应如何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验收不合格时,若修复合格,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若仍不合格,发包人可不支付工程价款。
第一,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第二,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
答:向法院或仲裁委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当双方对工程量或单价无法达成一致时,可通过专业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鉴定意见将作为裁判的重要依据。
避坑提示:申请鉴定需预交高昂鉴定费,且耗时较长,诉前尽量通过谈判或审计固定证据。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验收不合格时,若修复合格,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若仍不合格,发包人可不支付工程价款。
第一,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第二,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