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款应如何进行处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验收不合格时,若修复合格,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若仍不合格,发包人可不支付工程价款。
第一,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第二,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
答:可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避坑提示:注意保留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事实劳动关系证据。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验收不合格时,若修复合格,发包人应支付工程款但承包人需承担修复费用;若仍不合格,发包人可不支付工程价款。
第一,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工程款,但承包人应承担修复费用;第二,如修复后的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发包人可以不支付承包人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