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人能否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
承包人不能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但享有优先受偿权。
不能。不得就不动产行使留置权,但其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承包人不能以发包人未付清工程款为由拒绝交付建设工程,但享有优先受偿权。
不能。不得就不动产行使留置权,但其享有优先受偿权。
《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