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应履行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附随义务?
施工企业完成主合同义务后,仍需履行交付竣工验收资料和配合验收等附随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建设施工是施工企业的主合同义务,施工企业在完成主合同义务之后,仍负有向发包企业交付竣工验收资料、配合竣工验收备案等附随义务,否则造成工程不能完成竣工验收、商品房迟延向业主交付等情形,施工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民法典列明 5 种法定过错,无过错方离婚可索要精神与物质损害赔偿:重婚、婚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重大过错(如长期出轨、隐匿巨额财产)。单独起诉索赔需依附离婚诉讼,不离婚无法单独主张损害赔偿。
施工企业完成主合同义务后,仍需履行交付竣工验收资料和配合验收等附随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建设施工是施工企业的主合同义务,施工企业在完成主合同义务之后,仍负有向发包企业交付竣工验收资料、配合竣工验收备案等附随义务,否则造成工程不能完成竣工验收、商品房迟延向业主交付等情形,施工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