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业应履行配合工程竣工验收等附随义务?
施工企业完成主合同义务后,仍需履行交付竣工验收资料和配合验收等附随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建设施工是施工企业的主合同义务,施工企业在完成主合同义务之后,仍负有向发包企业交付竣工验收资料、配合竣工验收备案等附随义务,否则造成工程不能完成竣工验收、商品房迟延向业主交付等情形,施工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赡养年迈父母是每个子女法定强制性义务,不受分家析产、出嫁与否、父母是否有财产、是否重男轻女等理由影响。子女需要在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老人,提供医疗、居住等基本保障。多子女家庭应共同协商赡养方案,不得互相推诿拒绝养老。拒不赡养老人,老人可向居委会、村委会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要求支付赡养费。情节恶劣遗弃老人的,还可能构成遗弃罪,承担刑事责任,尊老敬老既是美德更是法律责任。
施工企业完成主合同义务后,仍需履行交付竣工验收资料和配合验收等附随义务,否则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建设施工是施工企业的主合同义务,施工企业在完成主合同义务之后,仍负有向发包企业交付竣工验收资料、配合竣工验收备案等附随义务,否则造成工程不能完成竣工验收、商品房迟延向业主交付等情形,施工企业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