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将招标和投标之外的工程纳入施工承包合同范围,承包人如何处理?
发包人将招投标外工程纳入合同属于无效条款,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已履行部分可通过签证或审价追加费用。
(1)发包人将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纳入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变更了招标的内容,应该属于无效的条款;
(2)无效的条款,必须由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
工程已经竣工被验收,承包人可以通过签证或审价,要求追加该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款项。
答:向法院或仲裁委申请工程造价司法鉴定。当双方对工程量或单价无法达成一致时,可通过专业鉴定机构对工程造价进行评估,鉴定意见将作为裁判的重要依据。
避坑提示:申请鉴定需预交高昂鉴定费,且耗时较长,诉前尽量通过谈判或审计固定证据。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发包人将招投标外工程纳入合同属于无效条款,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已履行部分可通过签证或审价追加费用。
(1)发包人将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纳入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变更了招标的内容,应该属于无效的条款;
(2)无效的条款,必须由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
工程已经竣工被验收,承包人可以通过签证或审价,要求追加该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