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将招标和投标之外的工程纳入施工承包合同范围,承包人如何处理?
发包人将招投标外工程纳入合同属于无效条款,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已履行部分可通过签证或审价追加费用。
(1)发包人将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纳入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变更了招标的内容,应该属于无效的条款;
(2)无效的条款,必须由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
工程已经竣工被验收,承包人可以通过签证或审价,要求追加该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款项。
一般情况下不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发包人将招投标外工程纳入合同属于无效条款,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已履行部分可通过签证或审价追加费用。
(1)发包人将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纳入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变更了招标的内容,应该属于无效的条款;
(2)无效的条款,必须由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
工程已经竣工被验收,承包人可以通过签证或审价,要求追加该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