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人将招标和投标之外的工程纳入施工承包合同范围,承包人如何处理?
发包人将招投标外工程纳入合同属于无效条款,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已履行部分可通过签证或审价追加费用。
(1)发包人将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纳入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变更了招标的内容,应该属于无效的条款;
(2)无效的条款,必须由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
工程已经竣工被验收,承包人可以通过签证或审价,要求追加该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款项。
答:可要求支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每月支付二倍工资,最多支付11个月。
避坑提示:注意保留工牌、考勤记录、工资流水等事实劳动关系证据。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发包人将招投标外工程纳入合同属于无效条款,需通过法律程序确认,已履行部分可通过签证或审价追加费用。
(1)发包人将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纳入施工承包合同,属于变更了招标的内容,应该属于无效的条款;
(2)无效的条款,必须由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确认,如果合同已经实际履行。
工程已经竣工被验收,承包人可以通过签证或审价,要求追加该招投标范围之外的工程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