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包方要求“带资”和“垫资”,如何签订风险控制条款?
发包方要求带资或垫资时,应明确利息、付款时间及风险转移措施,以降低财务风险。
(1)要明确约定带资、垫资的利息,利息要等于或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
(2)工程付款的时间约定应约定在工程竣工后的6个月内;
(3)尽量约定按月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4)和分包商、材料商签合同时,尽量将带资、垫资的风险转移。
民法典列明 5 种法定过错,无过错方离婚可索要精神与物质损害赔偿:重婚、婚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重大过错(如长期出轨、隐匿巨额财产)。单独起诉索赔需依附离婚诉讼,不离婚无法单独主张损害赔偿。
发包方要求带资或垫资时,应明确利息、付款时间及风险转移措施,以降低财务风险。
(1)要明确约定带资、垫资的利息,利息要等于或高于银行贷款的利率;
(2)工程付款的时间约定应约定在工程竣工后的6个月内;
(3)尽量约定按月形象进度支付工程款;
(4)和分包商、材料商签合同时,尽量将带资、垫资的风险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