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承包人的哪些情形属于转包?
总包人将全部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让给他人,以及挂靠行为均属于转包。
总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的行为;
总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挂靠”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
“挂靠”实质上也是转包的一种形式。
答:不能。擅自使用视为工程验收合格。发包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之日为竣工日期。此后发包人再以一般质量问题抗辩拒付工程款的,法院不予支持。
避坑提示: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质量问题不受此限,承包人仍需终身负责。
本文仅作法律科普,不构成正式法律咨询意见。个案情况复杂多变,具体维权策略需结合实际证据及当地司法实践判定。
总包人将全部工程转包或肢解后以分包名义转让给他人,以及挂靠行为均属于转包。
总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他人的行为;
总包人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让给其他单位承包的行为;
“挂靠”是指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
“挂靠”实质上也是转包的一种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