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包合同因“挂靠”行为被认定无效,主张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的权利人是被挂靠人还是挂靠人?

因挂靠行为导致施工承包合同无效,实际施工人可基于事实合同关系主张工程款,被挂靠人无权依据无效合同请求支付工程价款。

法律规定的实际施工人有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直接与建设单位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总承包人因合同无效的实际施工人, 二是直接与总承包人签订非法转包或违法分包合同的承包人因合同无效的实际施工人;

因为出借资质的被挂靠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不可能据此来请求支付工程价款,而挂靠的实际施工人基于客观上与发包人之间形成的事实合同,可以追索工程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