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变更时如何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被诉主体?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劳动争议案件被诉主体仍为原用人单位。
问:用人单位变更时如何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被诉主体?
答:您好,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小区电梯广告、外墙广告、公共停车位租金、公共场地摆摊收费等公共区域收益,法律明确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物业无权私自截留、侵占、挪用。物业只能收取合理管理服务费,公共收益应当定期公示账目,可用于小区维修、绿化改造、抵扣物业费、发放业主福利等。若物业长期不公示、私自占用公共收益,业主可成立业主委员会,要求对账返还,也可向住建部门、街道办投诉,或通过诉讼追回收益,依法维护全体业主共有财产权益。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等不影响劳动合同履行,劳动争议案件被诉主体仍为原用人单位。
问:用人单位变更时如何确定劳动争议案件的被诉主体?
答:您好,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