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过程中可以提被迫离职吗?
在仲裁过程中,若公司存在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提出被迫离职。劳动仲裁期间一般不能解除劳动合同,但若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或未支付报酬,劳动者可依据法律解除合同。
问:在仲裁过程中可以提被迫离职吗?
答:您好,需要视情况而定。劳动仲裁期间一般是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过这也不是绝对的。仲裁期间如果双方的劳动关系还没有终止,但是职工就以申请劳动仲裁为由无故的不到用人单位上班的话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旷工正常的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申请劳动仲裁过程中,公司有相关法律规定的违法行为,比如:不提供劳动条件、不支付劳动报酬等,可以提出被迫离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