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长沙芙蓉区2020年9月份入职旅游公司,2022年12月断了社保也没有给我缴纳,2月3号提的被迫离职,公司说我旷工要求我赔偿。但是在我离职之前公司已经将我从工作群全部清退。怎么
员工因公司断缴社保及清退工作群而提出离职,公司认为其旷工并要求赔偿。根据法律,断缴社保可作为被迫离职理由,员工可向社保局投诉要求补缴。
问:我在长沙芙蓉区2020年9月份入职旅游公司,2022年12月断了社保也没有给我缴纳,2月3号提的被迫离职,公司说我旷工要求我赔偿。但是在我离职之前公司已经将我从工作群全部清退。怎么办?
答:您好,个人认为断缴不属于法定被迫离职情形,可以以公司未提供劳动条件等为由主张被迫离职,断缴可直接向社保局要求责令公司进行补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