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可以要求赔偿吗?
公司变更工作地点需看合同约定,若无约定且单方变更拒绝协商,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问:公司变更工作地点可以要求赔偿吗?
答:您好,1、主要看合同有没有对工作地点进行约定,有约定从约定;2、若无约定,如单位单方改变公司的工作地点,且拒绝考虑劳动者意愿,根据公司处理方案,可能构成违法解除,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一)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二) 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三) 劳动合同期限;(四)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五)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六) 劳动报酬;(七) 社会保险;(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九)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