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以生源不够,调岗,可以拒绝吗?
用人单位因生源不足调整岗位,劳动者有权拒绝,但可能面临合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问:幼儿园以生源不够,调岗,可以拒绝吗?
答:您好,可以拒绝。作为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会遇到岗位调动。用人单位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劳动者是否服从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是生产经营需要的调岗,且调岗具有合理性,公司有权对员工的工作岗位作出调整,这是公司的权限。但劳动者拒绝调整岗位的,用人单位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合法解除,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