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申请劳动仲裁不受理,说材料较少,无法确认劳动关系
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若因材料不足无法确认劳动关系,可提供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据。法律依据明确可参照工资记录、工作证、考勤等凭证来认定劳动关系。
问:去申请劳动仲裁不受理,说材料较少,无法确认劳动关系
答:您好,要确认劳动关系,首要证据是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并未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则劳动者可提供“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言等证据来确认劳动关系的存在。
法律依据:《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