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在上下班途中摔伤骨折,做手术要2万多,现在上班的地方没有给工伤和意外险?
上下班途中受伤可申请工伤认定,若未购买工伤和意外险,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关费用。
问:我老婆在上下班途中摔伤骨折,做手术要2万多,现在上班的地方没有给工伤和意外险?
答:您好,建议先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交通事故的属于工伤,劳动者有权选择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