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可以给民营企业进行担保吗?
国有企业为民营企业提供担保需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决定,遵循公司法相关规定,确保程序合法合规。
问:国有企业可以给民营企业进行担保吗?
答:通常情况下,国有企业向民营企业提供担保,需要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决定能否进行担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五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应当经股东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行使股东会职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可以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但公司章程的制定和修改,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配利润,应当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