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伤如何处理?
未签劳动合同不影响工伤认定,可通过事实劳动关系申请,需准备相关材料并可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关系,最终享受工伤待遇。
未签订劳动合同完全不影响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法定权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如果与用工单位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职工就享有工伤保险待遇的权利。用人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30日内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如果通过协商,用工单位依然拒绝申请,可以采取如下步骤处理:
一、立即自行申请,不要等待单位:您自己或您的近亲属必须在事故发生后1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局,简称“劳动局”)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申请时需准备的材料(重点是证明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包括
1、工伤认定申请表(在人社局领取或官网下载填写);
2、医疗诊断证明:医院的初次就诊病历、诊断证明、医疗费用票据等;
3、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收集一切能证明您在该单位工作的证据。
二、如果单位不承认劳动关系,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在您向人社局提交申请后,如果用人单位矢口否认与您存在劳动关系,人社局可能会中止认定,要求您先确认劳动关系。此时,您需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求确认双方在事故发生期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三、凭借认定结论享受工伤待遇:一旦人社局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书》,确认您的伤情为工伤,可以按工伤待遇申请流程办理获取工伤待遇。
律师提醒:员工确定为工伤是基于与用工单位存在 “事实劳动关系”,而不能简单以“未签订劳动合同”为由拒绝工伤认定。如发生这种情形,您要做的就是主动、依法维权,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另外,确定为工伤后,如果单位为您缴纳了工伤保险:大部分待遇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您缴纳工伤保险,所有工伤待遇费用,全部由用人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