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登记应提供哪些材料?
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和无血亲关系的声明。
问:我们都是湖南人,谈了七年的恋爱,准备结婚,请问结婚时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可以申请离婚经济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办理结婚登记需提供户口簿、身份证以及无配偶和无血亲关系的声明。
问:我们都是湖南人,谈了七年的恋爱,准备结婚,请问结婚时应准备哪些材料?
答: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八条 申请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书面材料:
(一)本人的居民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