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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军人结婚登记的需要准备什么? 答:您好,为结合军队的实际,总政治部于2001年11月印发了《军队贯彻实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规定》。2003年8月,国务院又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按照上述两个规定,现役军人办理结婚登记的要求是: 首先,提前一个月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或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的结婚申请,经审查同意后,由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作为登记结婚的依据。 其次,选择婚姻登记机关。今年3月,民政部公布了《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其第9条规定:“办理现役军人婚姻登记的机关,可以是现役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或户口注销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也可以是非现役军人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你可以在上述婚姻登记机关中选择一个办理结婚登记。 第三,办理结婚登记时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军官证》或《士兵证》、《婚姻状况证明》和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军人只持有军官证,而没有身份证和户口簿,因此在办理登记的时候,需要军队出具婚姻状况证明。《新婚姻登记条例》实施后,如结婚双方一方是军人、一方是地方人员,地方人员的一方就不需要由单位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但军人一方仍然要按原来规定办理。 结婚登记须持下列证件: (1)户口 (2)居民身份证 (3)所在单位婚姻状况证明或持居委会出具并加盖(街道)婚姻登记专用章的证明 (4)婚前检查合格证明(参考) (5)双方合影彩色照片4张 (6)军人持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 特殊情况加带: (1)离过婚的持离婚证原件,一审判决书须出具已生效证明书 (2)丧偶的须持原配偶死亡证明
问:登记结婚前是否必须婚检? 答:您好,现在不强制婚检了,但登记前有必要到正规医院进行一次婚前体检,接受医生的婚前指导。这是迈向优生的第一步,也是给自己一次全面系统的健康检查,有益无害。 1、婚前体检不同于常规体检。婚前医学检查只是婚前保健服务的一部分,还有婚前卫生指导和咨询两方面内容。婚前医学检查中的内科检查主要包括病史询问和体格检查,还有常规辅助检查和其他特殊检查。 2、婚检不同于一般性的体检,更不仅仅是妇科检查。婚检是以检查影响婚育疾病为主的医学检查,检查过程和检查的项目是根据医生的建议和你们的意愿确定,这些检查的项目会对你们很有帮助。有的检查项目如进行生殖器的检查,还要得到你们双方的同意,医生既不会强迫,也不会勉强,医院和医生还会对你们的检查结果保密。 3、婚检还是一种综合性的生殖健康咨询服务,除身体检查外,你们还可以得到必要的婚前健康知识和婚前咨询,这些服务都是免费的。对在婚检中遇到的问题或不明白的地方,你们都可以提出疑义,医生一定会给你们明确的解答。担心、害怕、别扭等顾虑都是没有必要的。
问:2010年10月,我跟我丈夫登记结婚。婚前,我丈夫向亲朋好友借了5万块钱,具体作了什么用途我也不知道,现在我们感情很不好,我打算跟他离婚,债权人拿着借条上门要我偿还我丈夫借的5万块钱。请问,我是否应当负责偿还?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三十三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您丈夫的婚前债务原则上说属于他个人债务,应由您丈夫个人偿还,您不应为此承担责任。但是,如果债权人或您丈夫有证据证明存在以下两种情形之一的,则该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您负有共同偿还的义务:1)如你们双方约定该债务为共同债务的;2)该婚前所负债务是用于婚后家庭共同开支的。
...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所以,是否具备性功能往往是当事人考虑是否登记结婚的标准之一,也是配偶核心权利之一,同时从我们《民法典》的立法...目的来看,应属于婚前应如实告知的“重大疾病”。此情形下,法律给予了一...
阅读全文...情感、经济、居住和生活安排上形成了稳定、持续的家庭共同体。仅仅登记结婚,但婚后各过各的,没有长期稳定的同居、没有共同规划未来、没有形成家...与用途:彩礼是否过高,是否已用于共同筹备婚礼或生活? 因此,一个典型的判决可能是:虽然登记后共同生活时间极短,不构成稳定共同生活...
阅读全文...。其一,若双方有意复婚,离婚证便是证实双方曾离异的关键文件。其二,倘若准备再婚,在进行再婚登记时,离婚证可用于表明此前的婚姻关系已然终结。其三,迁户口时可派...
阅读全文...考兴于2002年上半年经人介绍相识,2003年3月双方登记结婚,同年10月21日生育一子李序宇。婚后,原、被告的夫妻感情较好。2007年暑假,李考...介绍相识并恋爱,双方经一段时间相互了解并自愿登记结婚,双方具有较好的感情基础。婚后,原、被告在生活和工作上能相互扶持,双方...
...明确规定。从《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民政部《婚姻登记工作规范》、江苏省民政厅《江苏省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等对撤销婚姻登记的规定来看,可撤销的婚姻登记仅限于因胁迫进行的结婚登记。对于自行...
...军、陈秀英、陈瑞玉、陈世忠辩称,原告之女与其弟陈世杰生前未进行结婚登记,不是合法的夫妻关系,其同居是非法的。现2人不幸被害死亡,所遗财...。 碑林区人民法院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条规定,1986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