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媳对公婆是否有赡养义务?

根据民法典,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赡养义务,赡养责任由子女承担。

    问:我共生育二子一女,子女们现均已成家,近几年我一直居住在女儿家。我身体不太好,想让二个儿子及儿媳一起赡养我,但我的二个儿媳妇认为我把多年的积蓄都给了女儿,现在把钱花光了又来要求他们支付费用不公平,请问:我的二个儿媳妇是否应当赡养我?

    答:您好,您可以要求二个儿子承担赡养义务,却无权要求儿媳妇一起承担。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至第一千零七十三条规定,公、婆与儿媳之间,岳父母与女婿之间,虽然都是以父母子女关系相称,但并非法律上的父母子女关系,不具有父母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儿媳对公婆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