逾期一日未交电费,物业公司断电合法吗?
逾期一日未交电费,物业公司未经通知断电属违法行为,可要求赔偿损失。
问:因为我出差没回家,结果家里电费超期了一天没有交,晚上我在家里上网时,物业未通知的情况下直接拉了我家的电闸,导致我家的电脑烧坏了,请问物业公司的做法对吗?我可以要求赔偿吗?
答:你与供电企业之间存在供用电合同关系,《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39条规定,用户逾期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照电费总额的1‰至3‰加收违约金,具体比例由供用电双方在供用电合同中约定;自逾期之日起计算超过30日,经催交仍未交付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停止供电。由此可见,物业公司除非接受供电企业的授权,否则无权断你的电,而且,即使供电企业授权,你超期一日未交电费,其也不应采取断电措施。因此,对于物业公司断电给您造成的损失,您可以索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