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将房子出租后,物业公司是否有权向原业主催收物业费?
原业主即使将房屋出租,仍需对物业费承担连带责任,物业公司可向原业主或承租人催收。
问:我把房子租给了别人,我们约定物业费由承租人缴纳,现在物业公司向我催交物业费,请问我是否可以不交?
答:您好,不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因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实施违反物业服务合同,以及法律、法规或者管理规约的行为引起的物业服务纠纷,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关于业主的规定处理。物业公司可以选择向您或承租人催要物业费。如果您向物业公司支付了物业费,您可以依据您和承租人之间的约定向承租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