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程序?
成立业主委员会需由5人以上联名向街道办申请,经批复后成立筹备组,15日内提交业主信息,30天内召开业主大会选举委员并备案。
问:我们小区业主大部分都已经入住,我们想成立业主委员会,请问要走什么程序?
答:您好,首先由业主5人以上联名向小区所在的街道办事处书面提出申请,街道办事处收到申请后,作出书面批复意见,指导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筹备小组。然后,你们要在15日内将全体业主名单、联系地址、电话等材料报到街道办事处。接着,业主大会筹备组在主管部门和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在30天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通过《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和《管理规约》,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业主委员会委员推选业主委员会主任、副主任、执行秘书等领导成员;最后,小区物业持相关文件向你们当地区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这样,你们的业主委员会就成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