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占用公共区域违章搭建,物业公司是否有权拆除?

业主占用公共区域违章搭建,物业公司无权强行拆除,可劝告或报告政府主管部门,其他业主可依法起诉。

    问:我们小区部分业主为了一已之利,占用楼道作杂物间,我们投诉到物业管理处,要求物业公司拆除,物业公司多次与占用楼道的业主沟通,但他们均不同意拆除,物业公司称他们没有权力强行拆除,建议我们向法院起诉,请问物业公司的说法对吗?

    答:您好,说法正确。物业公司只是为全体业主提供物业服务的单位,确实没有强行拆除业主杂物间的权力。对于业主的违法行为,物业公司可以进行劝告和制止,制止无效可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查处和拆除;同时,由于占用公共通道的业主的行为侵犯了其他业主的权益,其他业主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侵权业主将公共通道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