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高空坠物,应由谁赔偿?
小区高空坠物造成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需承担侵权责任,可要求赔偿。
问:我们小区挂在外墙上的广告招牌突然坠落,把我停在下面的汽车砸坏,请问我该找谁要求赔偿?
答:您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据此,您可以向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使用人要求赔偿,如对方不能证明其没有过错,应该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