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规划停车位停车,物业公司有权收取停车费么?
小区公共道路和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擅自改为停车位并收费。
问:我居住的小区因停车位紧张,物业公司遂自行在公共道路和部分绿化带划出一部分作为车位,并按90元/月的标准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请问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您好,不合法,共有的道路和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改变其用途或进行经营。即使业主大会同意其改作停车位,按何种标准收费、费用的归属也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小区公共道路和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擅自改为停车位并收费。
问:我居住的小区因停车位紧张,物业公司遂自行在公共道路和部分绿化带划出一部分作为车位,并按90元/月的标准向业主收取停车费,请问物业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
答:您好,不合法,共有的道路和绿化带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公司无权改变其用途或进行经营。即使业主大会同意其改作停车位,按何种标准收费、费用的归属也应当由双方协商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