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对于房屋产权登记的时间未作约定,开发商应在多长时间内办理登记?
商品房买卖合同未约定产权登记时间,开发商应在房屋交付后90日内办理,否则构成违约。
问:我买了一套期房,因为是开发商提供的格式合同,里面没有约定开发商为我办房产证的时间,现在房屋已经交付给我半年了,但房产证还没办下来,请问开发商是否构成违约?
答:您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由于出卖人的原因,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据此,你买的期房已经交付半年,开发商尚未办理房产证已经构成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