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损害赔偿和工伤是否可以双赔?
因交通事故受伤的员工在获得民事赔偿后,仍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
问;我公司的销售员工因交通事故受伤致残,经法院判决对方进行了赔偿,同时进行了工伤认定,鉴定为6级。请问该员工是否可要求我公司及劳动部门按照工伤的标准再次赔偿?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2006]行他字第12号)的规定,该员工从第三人处获得民事赔偿后,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向工伤保险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