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门女婿在户籍所在地的承包地能够被收回吗?
王某作为原村户籍村民,享有承包地经营权,其土地纠纷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问:我朋友王某是新李村村民,婚前分得有承包地,婚后在冷水铺村做了上门女婿,但户口没有迁出,村里也一直将土地登记在其名下。王某将其土地交由其兄耕种,现在王某要求其兄归还部分土地,其兄不肯,请问王某是否拥有承包地,其土地纠纷可否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如何做?
答:您好,你朋友王某婚后虽做了上门女婿,但并没有迁出原户籍,仍然是村里的村民享有对承包地继续经营的权利,村里也一直将承包地登记在其名下,故王某仍然是该承包地的承包人。王某将承包地交由其兄耕种,属于对承包权的自由流转,现王要求收回其兄不肯,属于承包土地纠纷,依法可起诉至法院,由法院进行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