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征收,房屋下的土地使用权也一同被征收吗?
房屋被征收时,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被收回。
问:我家的房子遇政府征收,请问房屋被征收,房屋下的土地如何处理?
答:您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第3款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零六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这意味着您家阳台如果在产权证上标明面积,则属于您的专有部分。
房屋被征收时,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被收回。
问:我家的房子遇政府征收,请问房屋被征收,房屋下的土地如何处理?
答:您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3条第3款规定:“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