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无效的,应参照何种标准计算占用费?

租赁合同因房屋无合法手续被认定无效,但可参照合同约定标准计算房屋占用费。

    问:去年,我做了一栋四层的楼房,将其中一层出租给了周某,但周某以各种理由拖延交纳租金,我遂起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我的房屋没有任何报建手续,为违法建筑,租赁合同无效。请问我们的租赁合同有效吗?我能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要周某支付房屋占用费吗?

    答:您好,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条关于“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之规定,如你的房屋没有建设手续且在一审辩论终结前仍无法取得建设手续的,则你们的租赁合同无效。根据该《解释》第四条关于“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之规定,周某应按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用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