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期间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房产归谁所有?

同居期间以一方名义购买的房产,若无证据证明共同出资,视为个人财产。非合法配偶无权继承。

    问:因为是私房,未办理房产登记。购房协议是以我父亲个人的名义签订的。现我父亲去世,未留下任何遗嘱或遗书。我想问下这套房子是否为我父亲个人的财产,该女子是否有权分得一部分?

    答:您好,你父亲与该女子为同居关系,同居期间,一方个人收入和获得的财产为个人所有,共同购置的财产则为双方共同所有。根据你的陈述,该房产虽是你父亲与他人同居期间购买,但是以个人名义购买,因此,除非对方可以提供证据证明房产系双方共同出资购买,否则可以认定系你父亲个人的财产。因该女子并非你父亲的合法配偶,其对你父亲的遗产不享有法定继承权,而你父亲又没有立遗嘱,因此其不能分得你父亲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