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死亡,继承人是否必然取得公司股东身份?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继承股东资格,但需遵循公司章程规定。若公司章程无特别约定,继承人可依法要求变更股权登记。
问:去年,我父亲过世了,留了一笔遗产给我。除了他在房产公司名下的股权,其他的财产我都办好了相关的手续。当我要求房产公司将股权直接变更到我的名下,公司的其他股东却不同意,说要过半数股东的同意,现在我该怎么办?
答:您好,根据《公司法》第九十条规定,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只要房产公司的章程没有特殊约定,您可以直接取得您父亲名下的股权,在与其他股东协商谈判不成的情况下,您可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要求房产公司履行办理股权变更登记的义务。如果房产公司的章程对继承人继承股权有特殊约定的,您应按照章程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