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未通过担保人,担保人还需要承担责任吗?
债权转让未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可拒绝承担责任。
问:我为朋友的一笔债务作了保证,后来债权人因为去外地发展,将他的债权转让给了他的亲戚,但只通知了我的朋友,没有告知我,我是直到债权人的亲戚找我要钱才知道转让一事的,既然他们债权转让都不通过我这个保证人,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承担责任?
答:您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因此,保证人可以以此抗辩不承担保证责任。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债权转让未通知保证人,保证人可拒绝承担责任。
问:我为朋友的一笔债务作了保证,后来债权人因为去外地发展,将他的债权转让给了他的亲戚,但只通知了我的朋友,没有告知我,我是直到债权人的亲戚找我要钱才知道转让一事的,既然他们债权转让都不通过我这个保证人,请问我是否可以拒绝承担责任?
答:您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因此,保证人可以以此抗辩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