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投资者可否设立独资医疗机构?
外国投资者不能设立独资医疗机构,中外合资中方股权不得低于30%。
问:近期我公司想要同国外一家医疗机构合作,在本地设立一家医疗机构。由于我公司在技术上不占优势,因此双方协商的结果是国外医疗机构持有90%的股权,我公司持有10%的股权。请问我公司与国外医疗机构协商的股权比例是否符合法律要求?
答:您好,根据《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合资、合作中方在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中所占的股权比例或权益不得低于30%。贵司与国外医疗机构协商的股权比例不符合规定。